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不法分子通过3万元的价格,即在网络上购得某“第四方支付”系统的源代码,再通过自有技术二次开发、推广即开始对接网络赌博资金,非法获利被处罚。
那么第四方支付是个什么鬼?又能解决什么样的社会需求痛点?
说起第四方支付,就得从第三方支付说起。支付宝和微信大家已经非常熟悉,几乎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只要带着手机,已经可以实现“无现金”生活。
实际上第三方支付并不止支付宝和微信,其他的还有财付通、国付宝、汇付天下的第三方支付,一般是通过对接银行和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结算服务,前几年广泛用于网贷、众筹行业等,目前我国大概有第三方支付牌照350多家。
而“第四方支付”,又称作“聚合支付”,“第四方聚合支付服务”并不需要具备支付牌照,是通过聚合多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接口等支付工具的综合支付服务。
有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第四方支付的年交易量规模高达上万亿元,由于没有任何牌照和其他支付类的许可,捐款跑路等乱象时有发生,商户的账户安全很难受到保障。
根据媒体报道,基础的第四方支付的利润空间非常有限,第三方支付机构会从商户中收取千分之几的费率,而第四方支付机构再从第三方支付的收费中收取千分之几的费率分成,再加上激烈的竞争,正常条件下赚钱几无可能。
第四方支付通常由个人组建买了一套代码二次开发即可使用,往往被用来对接第三方支付和一些灰色产业,甚至是违反法规的渠道业务的支付工具,如网络赌博、私彩等。
另外,第四方支付平台被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盗窃资金等违法活动的报道也屡见报端,还往往伴随着“黑吃黑”,以延迟打款、少打款等方式压榨下游产业。
2017年2月,监管机构曾下发文件,通知整顿各辖区的第四方支付。
对于经常扫二维码支付的消费者,一般就是扫码支付而没有仔细观察,其实那些既可以扫微信,又可以扫支付宝,还可以扫Apple Pay、银联等的二维码支付,其实就是第四方支付,这时候就需要消费者注意了。
在上海某超市,顾客购物使用手机二维码支付。
资料图片
公安部近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报案例中,福建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成功摧毁一为网络赌博团伙提供支付通道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的消息引发诸多关注。行业专家建议,用户在使用移动支付的过程中,一定要认准合法平台,以避免个人的财产损失。
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
移动互联时代,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已经深入百姓生活,成为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什么是非法“第四方支付”呢?
据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黄浩介绍,所谓“第四方支付”平台是指未获得国家支付结算许可,违反国家支付结算制度,依托支付宝、财付通等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户或个人账户,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
近日,福建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捣毁5个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查明平台充值资金流水1.1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涉及福建、辽宁、河南等省市。据了解,不法分子是通过开设所谓的网络科技公司,以经营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为名掩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实。与此同时,犯罪团伙成员通过网络买卖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U盾等“四件套”,再高价出售给境内外不法分子来非法牟利。
处在这一网络黑灰产业链上游的,正是涉嫌“洗钱”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这些平台与境外非法博彩网站或诈骗组织对接,利用“四件套”注册网络虚拟支付账号,在资金几经流转后实现洗钱目的,犯罪分子再从中抽取佣金。
通常情况下,使用这些非法支付平台的是一些赌博、诈骗和淫秽色情等团伙、人员,为规避监管,他们只能通过非法支付平台层层转账。因此,此类非法支付平台抽取的手续费也比较高。
常以“合法”面目示人
近年来,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重拳出击,严打网络赌博、网络传销犯罪。为了在资金结算环节逃避打击,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悄然露头,以完成大规模非法牟利。
业内专家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监管严格,非法网站不能接入,非法“第四方平台”便趁机出现。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巡视员张宏业介绍说,“第四方支付”平台又称聚合支付,聚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等接口,非法对外提供综合支付结算业务,是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所谓“绿色通道”。在通过大量购买空壳公司或用员工个人信息注册“第三方支付”账号后,不法分子再搭建网络平台,用这些账号来收取客户资金,承担相关黑灰利益链条的资金结算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往往以“合法”面目示人,通过层层伪装来逃避打击监管。去年,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就曾开展打击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的系列专案收网行动,成功摧毁3个为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的犯罪团伙。在深圳警方摧毁的一个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中,就是以“游戏公司”为掩护,借“商贸工作”来伪装自己,并为躲避监管准备了内容虚构的假合同。
别扫来源不明二维码
就在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依法惩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解释》中明晰了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和“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标准,也为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专家指出,现阶段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分工已经更为细化,一条完整而又隐蔽的产业链也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务必要多策并举、严厉打击。
黄浩提醒,“第四方支付”平台并未拥有支付许可牌照,由个人组建的背景下也无法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用户如果在下载相关软件时发现涉嫌赌博、色情等内容,应不参与、不传播,并积极向警方举报相关线索。
“广大人民群众在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时,要认准合规合法的网络支付平台,不要轻信平台虚假宣传,不要随意扫来源不明的支付二维码,避免将个人资金转入此类非法支付平台,谨防上当受骗或个人财产损失。”黄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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